除塵設備制作涂裝施工一般規定
關鍵詞:除塵器,江蘇廢氣處理,江蘇活性炭吸附設備
(1)涂裝前技術資料應完整,操作人員經過技術培訓,施工條件基本具備。
(2)鋼材表面預處理,達到設計規定的除銹等級。
(3)涂裝施工的環境符合下列要求:
1)環境溫度宜為10--30X:。
2)環境相對濕度不宜大于80%,或者鋼材表面溫度不低于露點溫度3C以上。
3)在有雨、霧、雪、風沙和較大灰塵時,禁止在戶外施工。
(4)涂料的確認和貯存:
1)涂裝前應對涂料名稱、型號、顏色進行檢 査,確認與設計規定相符;產品出廠日期不超過K:存期限,與規定不相符或超過貯存期的涂料,不得使用。
2)涂料及其輔助材料,宜肥:存在通風良好的陰涼庫房內,溫度應控制在5-35X,按 原包裝密封保管。
3)涂料及其輔助材料屬于易燃品,庫房附近應杜絕火源,并要有明顯的“嚴禁煙火” 標志牌和滅火工具。
(5)涂料開桶后,應進行攪拌,同時檢査涂料的外觀質量,不得有析出、結塊等現象。對顏料密度較大的涂料,一般宜在開桶前1?2天將桶倒置,以便開桶時易攪勻。
(6)調整涂料“施工黏度”,涂料開桶攪勻后,測定黏度,如測得的黏度高于規定的 “施工黏度”,可加人適量的稀釋劑,調整到規定的“施工黏度”。“施工黏度”應由專人 調整。
(7)用同一型號品種的涂料進行多層施工時,其中間層應選用不同顔色的涂料,一般應選淺于面層顏色的涂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