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塵設備檢驗結論與檢查驗收關鍵詞:除塵器,江蘇廢氣處理,江蘇活性炭吸附設備建立科學檢驗機制,按規范體系組織產品檢驗:
(1)檢査數量:按樣本量10%抽檢,不能少于5件。
(2)檢驗方法:按產品標準規定辦理。
(3)質控方向:符合產品標準和相關技術文件規定。
(4)建立質檢報告出示制度。
檢査驗收
按《GB 50243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、《GB 50205—2001鋼結構工程施 工質量驗收規范》和《YB/T 9256鋼結構、管道涂裝技術規程》執行。